广西南宁原创跨年大展《意象》开展 开启民族美学寻美之旅******
中新网南宁12月30日电 (杨陈 张璐瑶)广西南宁博物馆历时两年多精心打造的原创跨年大展《意象——中国西南少数民族服饰审美及其当代重塑展》30日正式面向公众开放,带领观众开启民族美学寻美之旅。
图为展览现场。 杨陈 摄展名“意象”,取自中国传统美学中“美在意象”的观点。展览共分“天·人”“象·意”“约·繁”“常·易”四个部分,通过甄选的65件(套)民族服饰以及各民族制作服装的原料器具,展示少数民族“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学意蕴,探索少数民族文化交流与融合的可能性,讨论民族美学与现代审美的关联,启发更多人在弘扬民族美学的道路上守正创新、赓续民族文化。
图为展览现场。 杨陈 摄展览不仅在内容设计上独具匠心,在展陈设计上也做出了创新。展标的设计来源于万花筒的图形构成创意,用万花筒对称排列成新的视觉图案,交织出西南少数民族服饰追求意象美的生活美学。展标上的四个图案,是展览四个部分的代表性图案的变形。
展览空间采用了艺术装置与陈列并行的方式,将场景、设计、文字、展品融为一体,将少数民族生活的环境、节日的场景、服饰的色彩与纹饰一一解构重塑,融入到展厅的艺术装置当中来阐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从多种全新的视觉角度向观众呈现民族服饰之美。
图为意大利著名设计师Giancarlo Mossi Borella设计的展品。 杨陈 摄据悉,本次展览中的最后一件展品,是由意大利著名设计师Giancarlo Mossi Borella专门为本次展览设计制作。他从中国西南少数民族服饰元素中获得灵感,结合西方时尚艺术进行创新。希望通过这样一件既引领现代审美潮流又具有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内涵的服饰,引起人们对于民族美学如何在当代进行重塑的思考。
本次展览由南宁市博物馆、广西壮锦博物馆、南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广西金壮锦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协办。开展期间,南宁博物馆还推出了研学课程、展览配套研学折页等宣传教育活动,丰富观众的看展体验。(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